团委书记职责
 
         
 
一、团委书记对学校党支部负责,领导团委会的全面工作,根据校委会和党支部工作计划,制定并组织实施团委工作计划,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总结。
二、主持团委会的日常工作,主持团委和支部书记会议;贯彻执行学校党支部、校委会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、指示:对团员、青年进行政治理论教育、形势教育、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。
三、负责组织丰富多彩、健康有益的各种团的活动,要注意不断充实活动内容,提高活动质量,强化教育效果。
四、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对内外宣传工作,积极参与学校的环境美化工作。
五、加强团的组织建设,负责建立健全团的各级组织,适时把符合条件的青年吸收到团的组织中来。负责团员档案的管理和接转;负责团员的团费收缴;负责团员证的颁发和注册。
六、负责组织各级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和表彰工作。
七、决定对违纪团员的处分,并负责对其进行批评教育。
八、与政教处协同,负责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。
九、完成学校党支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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